首次提出国际儿童节时间
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,首次提出了“国际儿童节”的概念。
这次大会有54个国家的爱护儿童代表,聚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“儿童幸福国际大会”,通过《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》。宣言中,对于儿童精神上应有的享受、贫苦儿童的救济、儿童危险工作的避免、儿童谋生机会的获得,以及怎样救养儿童等问题,均有热烈讨论。
自此次大会后,一方面藉以鼓舞儿童,让儿童感到幸福、快乐,另一方面也为引起社会重视与爱护,各国政府都先后规定“儿童节”。
中国的六一儿童节
从1949年开始,中华人民共和国把每年6月1日确立为国际儿童节。学校一般会为此组织相关的集体活动。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"六一国际儿童节"为中国儿童的节日,并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1931起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。中国第一个儿童节是1932年的4月4日。1931年,"上海中华慈幼协会"发起建议,希望政府规定每年4月4日为儿童节。随后,教育部制定了儿童节纪念办法,并于隔年的4月4日实施。目前,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约定俗成下,儿童节的日期保留为4月4日。民间庆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礼物给小朋友,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游玩。台湾地区仍以4月4日为每年的儿童节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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