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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的很感谢你们的调解,我的心结总算解开了。”日前,在库尔勒市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完成一宗调解后,当事人侯女士也终于松了一口气。 原来,侯女士与丈夫婚后共同装修新房,花费10余万元。事后,双方感情破裂,决定离婚,要求丈夫退还装修款遭拒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。
调解现场,调解员苏代辉向侯女士解释了适用法律条款,稳定其情绪,并在陈述调查事实的基础上对侯女士的丈夫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最终达成一致。
“调解中只有情理法相融,用心调解,才能搭建好双方沟通的平台。”苏代辉说,在调解中做到普法到位、角色到位、技巧到位和调解到位,将纠纷调和在源头、化解在诉前,才能有效促成纠纷成功调解。
日常调解纠纷工作事多且杂,从食品安全、商品物价、产品质量到婚姻家庭…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。
“群众事无小事,调解起来要费心思。”苏代辉坦言,他们经常就调解中的重点疑难纠纷、存在的困难与问题,与监管单位形成联办联调机制,将行政手段与人民调解相结合,让案件处理有层次、有联动,最大限度发挥调委会调解纠纷的职能。 |